前不久签署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与之前粤港合作相比,这部框架协议的最大特点是极大地拓宽了两地合作的领域与范围,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钟立国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而粤港合作最关键的部分,就是要实现深港融合。因此,框架协议的签署,对深圳而言,意味着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机遇与发展优势,“如果能将该框架协议的内容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话,我认为甚至可比肩于当初国家给予深圳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
钟立国工作的单位是广东省重点人文研究基地,广东省港澳办在编写了框架协议的草案后,数次召集有关专家开会,对框架协议草案进行讨论、修改。钟立国当时便应邀参加了其中两次讨论会。看到经过完善后出台的框架协议,钟立国说,在此之前,粤港两地更强调经济方面的合作与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而框架协议在此基础上拓宽了合作领域,深化了合作机制。这一方面表现在对已有的合作领域,强调进行有效的协调,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如完善广州、深圳、珠海、香港和澳门五大机场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港口合作交流机制等;另一方面,将合作领域推广到科技、教育、环保、民生等领域,提出为建立优质生活圈进行合作,这是一个非常显著的变化。
框架协议给钟立国留下了三点深刻的印象:一是思路新颖。不仅提出了制度上的合作机制,还提出了重点合作区的概念;二是合作范围广。提出今后粤港要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领域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三是措施具体、得力。根据珠三角发展纲要的要求,框架协议提出合作的具体领域、具体措施,更重要的是明确建立了机制安排,为落实框架协议建立了有效的协调机制。
近年来一直在强调粤港合作,在钟立国看来,这次合作最大的亮点在于,一是将服务业领域的合作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二是提出了建立优质生活圈的概念。“这一方面反映了广东省政府清醒地认识到服务业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落实“腾笼换鸟”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表明广东省政府加强民生建设的决心。这对广东省未来十多年经济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影响。”
钟立国强调,应该指出的一点是,由于深圳的特殊地理位置,谈粤港合作是离不开深圳的。因此,在“香港-深圳-广州”为主轴区域创新格局的建设过程中,深圳首先应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交通运输与信息网络的建设,为粤港合作创建平台与基础条件;其次,大力兴办科技创新园,吸引中外企业到园区设厂,“深圳应该抓住广东省大力推进产业升级与框架协议签署的有利时机,利用自己紧邻香港、又拥有内地深厚腹地的优势,将科技创新作为深圳未来发展的重点,吸引中外企业到深圳建立研发中心,发展高科技产业。” |